融学-根据《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网络数据安全事件对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网络数据处理者应当及时将安全事件和风险情况、危害后果、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等,以()等方式通知利害关系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不通知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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