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于2019年4月20日成文,()发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了一些相关程序要求,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防控风险、集体决策等程序。

['A.2019年5月5日', 'B.2019年5月6日', 'C.2019年4月20日', 'D.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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