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2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1', 'B.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当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本机构医务人员0', 'C.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当慎重经验用药1', 'D.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2', 'E.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80%的抗菌药物,应当暂停针对此目标细菌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监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临床应用-1']
执业药师-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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