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下的罚款。

['A:一万元', 'B:三万元', 'C:五万元', 'D: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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