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医网-《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两年所有专项应急救援预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每半年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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