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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云-实行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依法治理安全的一项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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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9-146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发现矿山企业有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严肃处理,并通知供电部门12小时内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公安机关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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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9-149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三违”行为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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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09-1411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后煤矿产能不得低于100万吨/年。
- 日期:2025-09-1412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坚持多约谈、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曝光,将责任、压力层层传递到基层末梢。
- 日期:2025-09-1413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对建立举报途径和兑现举报奖励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严惩违规行为,三是闭环举报信息管理,四是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 日期:2025-09-1414中安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要求: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相互验证,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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