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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