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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