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可以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可以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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