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的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是营利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的为目的成立的法人,是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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