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政策;(二)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三)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四)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
重庆普法-依据《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规划、政策;(二)指导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三)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四)监督有关单位履行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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