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坚持()、()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坚持()、()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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