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根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签订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等合同协议应当坚持()原则,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承诺优惠条件。

根据《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与市场主体签订招商引资、战略合作等合同协议应当坚持()原则,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承诺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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