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军士,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军士,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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