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参照适用法律援助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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