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不需要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不需要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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