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科技突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每2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人(组织)数分别不超过2名(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数不超过当年授奖项目总数的10%。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数不超过当年授奖项目总数的5%。()

科技突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每2年评审1次,每次授奖人(组织)数分别不超过2名(个);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50项;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数不超过当年授奖项目总数的10%。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1次,授奖数不超过当年授奖项目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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