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