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网信等部门应当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指导()互相配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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