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新修改《统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处()的罚款。

新修改《统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处()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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