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无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只有由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

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无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处置,只有由公安机关有权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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