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倍。对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比50%以上且户数占比80%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倍。

融资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倍。对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占比50%以上且户数占比80%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前款规定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倍。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