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员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罢免或者撤换不称职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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