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原审核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级电信管理机构。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登记之日起()未开展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原审核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同时通知相关省级电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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