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制度化渠道,发挥()等作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推动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