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处()。

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按规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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