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已建成城市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管线建设单位可在管廊以外的位置另行建设。()

已建成城市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管线建设单位可在管廊以外的位置另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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