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建设工程实施爆破、开挖、切坡等施工,涉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者地下管线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会同()等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建设工程实施爆破、开挖、切坡等施工,涉及既有建(构)筑物或者地下管线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会同()等单位共同制定安全保护措施方案。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