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2008年9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2008年9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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