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合理分担信贷风险。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共同参与的(),合理分担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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