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教育-A公司经批准与B公司仅需合并,2009年4月5日开始通知各债权人,并于当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司债权人C公司未接到通知,则其依法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期限截止于()

A公司经批准与B公司仅需合并,2009年4月5日开始通知各债权人,并于当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司债权人C公司未接到通知,则其依法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期限截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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