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天下-最小损失原则是从“法律后果”上来规范行政权力与其所采取的措施之间的比例关系,包含以下意思()

['存在多个能够实现法律目的的行为方式,否则该原则就没有适用的可能', '在能够实现法律目的的多种方式中,选择对公民权利自由侵害最小的一种', ' 采取的措施能够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不应过多考虑造成的损失', '以上均不正确。']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