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商学院-甲厂自1995年起在其生产的炊具上使用“红辣椒”商标,并于1997年8月向商标局提出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乙厂早在1997年6月就向商标局提出为其生产的炊具产品注册“红辣椒”商标的申请,但乙厂此前从未使用过该商标。该“红辣椒”商标专用权应归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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