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商学院-以下不符合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C.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D.税收行政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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