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继续教育:甲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购入木材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甲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购入木材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已验收入库。5月10日,甲公司将100万元木材加工成产品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款项已收,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企业应交纳的增值税金额为(    )万元。A、 0B、 17C、 34D、 51  解析:                甲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购入木材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货款已用银行存款付清,材料已验收入库,则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代垫 )    贷:银行存款  117   5月10日,甲公司将100万元木材加工成产品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款项已收,则账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代收)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进项税额17=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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