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2020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A:三级', 'B:专业承包一级', 'C:二级', 'D: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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