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四条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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