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国有企业对接收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应根据本人意愿签订(),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国有企业对接收的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应根据本人意愿签订(),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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