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依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依据《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市、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拟定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经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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