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和健康成长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听取未成年人意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应当考虑未成年人的()和健康成长需要,使用未成年人能够理解的语言和表达方式,听取未成年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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