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和配合处置工作。()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