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人是以集资金额作为基数处罚,即处集资金额()的罚款。对非法集资协助人处违法所得()的罚款等
重庆普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对非法集资人是以集资金额作为基数处罚,即处集资金额()的罚款。对非法集资协助人处违法所得()的罚款等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
相关推荐
- 日期:2025-10-310重庆普法-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日期:2025-10-311重庆普法-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未履行防范非法集资义务的,由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者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的罚款。
- 日期:2025-10-312重庆普法-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电子数据等的,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的罚款。
- 日期:2025-10-313重庆普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共()条。
- 日期:2025-10-314重庆普法-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承担。
- 日期:2025-10-315重庆普法-()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 日期:2025-10-316重庆普法-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
- 日期:2025-10-317重庆普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
- 日期:2025-10-318重庆普法-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 日期:2025-10-319重庆普法-下列不属于非法集资特征的是()
- 日期:2025-10-3110重庆普法-()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 日期:2025-10-3111重庆普法-下列哪些是非法集资活动的特点()
- 日期:2025-10-3112重庆普法-非法集资的形式不包括()
- 日期:2025-10-3113重庆普法-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资金和财产,由()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转移资金、财产
- 日期:2025-10-3114重庆普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发现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或者经营范围中包含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与集资有关的字样或者内容的,及时予以重点关注。
- 日期:2025-10-3115重庆普法-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发现本行政区域或者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的,有权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令整改。
- 日期:2025-10-3116重庆普法-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 日期:2025-10-3117重庆普法-()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清退过程应当接受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监督。
- 日期:2025-10-3118重庆普法-经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组织认定为非法集资的,()应当及时依法查处相关非法集资广告。
- 日期:2025-10-3119重庆普法-()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自我约束,督促、引导成员积极防范非法集资,不组织、不协助、不参与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