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娱乐场所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娱乐场所未经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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