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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