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已建成城市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另行规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

已建成城市综合管廊的区域,凡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另行规划管廊以外的管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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