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会计年审: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成本核算对象一般不宜是:A、一项科研课题B、一个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成本核算对象一般不宜是:A、 一项科研课题B、 一个的单项合同C、 一个开发团队D、 一个技术服务客户  解析:                成本核算对象通常是指财务会计意义上为编制报表的核算,应为产品客体。如果内部管理的成本监控对象则另当别论,这里显然不是后一种意义,因此不宜是“一个开发团队”。参考新制度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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