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会计继续教育:小企业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

 小企业应收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 A、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B、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C、 债务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D、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E、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查看答案  解析:                参见《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债务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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