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符合管辖规定的,应当立即立为拐卖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符合管辖规定的,应当立即立为拐卖案件开展侦查工作。()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