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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