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普法-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方案设计之前,应当收集施工现场、毗邻区域管线准确、完整的现状资料,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要求相关单位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保护既有管线。()

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开展方案设计之前,应当收集施工现场、毗邻区域管线准确、完整的现状资料,并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要求相关单位在设计和施工中采取措施保护既有管线。()

自适应图片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